1、
认真学习政治与业务知识。坚持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学习政协的基本知识,时事政治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“四五”普法的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。
2、
坚持每周星期三上午为集体政治与业务学习时间。
3、
本机关职工学习,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,以自学为主,集体学习为辅。对自学内容要有读书笔记,心得体会。由办公室负责季度检查一次,并进行评议通报。
4、
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党、团支部、工会委员会学习、活动时间。党支部、团支部、工会委员会各自负责准备学习及活动内容。
请、休假制度
1、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者,三天以内,由办公室主任审批,三天以上报经主席、副主席审批。
2、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、专委办主任、副主任因事因病请假者,一律由主席、副主席审批。
3、调研员、助理调研员因事因病请假,由主席审批。
4、副主席因事因病请假者,三天以内,由主席审批,三天以上报经县委批准。
5、政协主席请假报经县委批准。
6、以上病、事假,除特殊情况外,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其中病假必须附医院证明与发票单据,并统一交政协办公室作考勤登记。办公室主任必须指定一人负责职工的考勤登记。
7、休假及探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执行。
小车使用与管理制度
1、本单位的小车统一由办公室主任管理。
2、小车必须保证本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用车。
3、小车的维修与配件,必须报经办公室主任、秘书长研究同意后,方可办理,否则责任自负。
4、驾驶员的出差,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派车记录。
5、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,严禁酒后驾车,保障安全行驶。